商品房合同未到期房主要出售 你好 我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于2008年12月租用了一商品房做买卖,合同签订至2011年,为期三年。现合同才履行一年,房主欲出售商品房。万一商品房被出售,影响了我的买卖,相关的赔偿损失是怎样规定的?若我可以继续租用房子,原来的合同是否依旧有效;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给我,我的经济损失应该如何索要赔偿?
2009-12-16 05:37 liyuhu……(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2-16 08:37
欢迎你有机会来电话谈谈,咱们具体谈谈你说的事,或你直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来一趟,当面谈一谈,在这里一般谁愿意给你打字说那么些话呀?你说是不是?
2 吴红海律师 2009-12-16 17:26
无论是房子卖给谁,新房主都应继续履行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可以来我律师事务所或来电话详谈。
3 毛健民律师 2009-12-18 08:05
买卖不破租赁,原合同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