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买卖合同。 出让方不配合申请使用权出让手续,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不配合我方办理申请过户手续。法律诉讼,一审判决不支持,合同无效,我该怎样上诉,可以要求赔偿吗?要是赔偿款他拿不出来,可以申请执行过户吗?会不会又因为是划拨土地不能执行为由。
2011-12-23 08:42 微风轻拂(福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23 08:45
划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出让方只能是当地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是不可能像个人出售的,你的问题根本就不成立。
2 胡爱军律师 2011-12-23 08:46
可以诉讼要求赔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