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下属派出所没有权利调查处理怎么办? 金川公司龙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祈所长,在被传唤人到达派出所的路上,及派出所询问室里做笔录之前,这段时间将近1个小时被派出所祈所长殴打,然后拘留,直到晚上7点多,在这期间,不让我吃早饭及中午饭,直到下午3点多,才让我吃的饭。事后我找检察院投诉,检察院说你这构不成轻伤,我们没权利处理,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就只能任他逍遥法外吗?请律师们,帮帮忙,给我指条明路。
2011-12-23 01:03 唯吾独尊6(甘肃-金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1-12-23 14:00
你好,即使构不成轻伤,对方的行为也是不对的,可以向上级进行反映或申诉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24 11:49
找上一级公安机关的纪委或督察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