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小孩课间伸腿玩,无意将另一个走路的同学绊倒 三年级小孩课间伸腿玩,无意将另一个走路的同学绊倒,对方摔在地上两颗牙齿各受损一小块,牙根完好。我方已带对方到医院就诊,并进行补牙,但受损牙齿得到18岁以后才能进一步治疗,对方家长提出一次性赔偿8000元。(两颗牙做烤瓷牙共六千,营养费误工费2000元)。请问我方是否该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有无责任?如果要赔偿烤瓷牙的价格是就高还是就低,需要付营养费误工费吗?谢谢!急急急!
2011-12-22 21:51 增援博文(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1年12月22日 21时55分
您好,医药费的话就赔偿适合的,必须的价钱。
2 110网律师 2011-12-22 21:58
你好,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护理费,营养费,但是必须有医院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