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了孩子,想给孩子办领养再上户口,请问是在被收养地的民政局还是在孩子的出生地的民政局办理 孩子是被遗弃的,我们刚好又符合收养条件,请问收养证和领养证是一样的性质吗?要给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如何办理?要办的话是在收养人的户籍所在地还是在孩子的出生地办?
2011-12-22 17:23 caisha……(湖北-武汉)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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