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进看守所,但案子没结案,怎样可以看见本人? 人因为传销事件被抓进看守所快一年了,可是案子还没结案,请问我们想见见本人,该怎么办?
2009-12-15 15:33 point(湖南)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2月21日 07时12分
--------------------《《组织领导传销罪》》----------------------
传销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从台湾传到大陆的,当时的传销是合法的,是受政府保护的。后来,因为听信传销人员的鼓动受骗上当报案的越来越多,因参与传销受骗引发自杀或者犯罪的层出不穷,开始引起政府的重视。国家通过相关法规和制度来规范这种行为,如国务院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等等。在我国《刑法》中在2009年前是没有传销罪规定的,对于之前严重的传销行为均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罚。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传销单独作为一个罪名,排列在合同诈骗罪后面。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对于上述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一般参与传销的人是教育、挽救,刑法打击的的重点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因此,是否构成组织领导,是否起到组织领导作用是区分、区别罪与非罪的关键。。
----------案件办理当中,家属是无法见到本人的。但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并了解情况。
传销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从台湾传到大陆的,当时的传销是合法的,是受政府保护的。后来,因为听信传销人员的鼓动受骗上当报案的越来越多,因参与传销受骗引发自杀或者犯罪的层出不穷,开始引起政府的重视。国家通过相关法规和制度来规范这种行为,如国务院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等等。在我国《刑法》中在2009年前是没有传销罪规定的,对于之前严重的传销行为均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罚。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传销单独作为一个罪名,排列在合同诈骗罪后面。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对于上述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一般参与传销的人是教育、挽救,刑法打击的的重点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因此,是否构成组织领导,是否起到组织领导作用是区分、区别罪与非罪的关键。。
----------案件办理当中,家属是无法见到本人的。但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并了解情况。
2 孙新律师 2009-12-15 15:39
委托律师会见
3 游修艳律师 2009-12-15 18:04
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4 孙新律师 2009-12-15 18:09
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5 110网律师 2009-12-15 21:15
可以委托律师去会见
6 110网律师 2009-12-15 22:14
委托律师见面,家人一般不能见
7 刘玲玲律师 2009-12-15 22:46
现阶段家人无法看到,按照规定,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你可以请律师去会见。仍有不明白之处,可以拔打电话咨询。
8 110网律师 2009-12-15 23:42
按现行法律规定,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9 110网律师 2009-12-16 08:26
只能委托律师见。
10 110网律师 2009-12-16 09:01
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11 110网律师 2009-12-16 16:37
委托律师会见
12 110网律师 2009-12-19 19:33
//***.cn/sywb/html/2009-07/27/content_4802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