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要打官司,该得到怎么样的补偿范围 我今年19岁,在2011年2月17号时在别人的再三要求下帮别人拿钥匙,把腿摔坏了。之后做过2次手术,现在还在家静养,那个时候我刚过18岁生日。请问打官司精神损失,营养生活费和父母陪护的劳务资金该得到怎么样的一个补偿
2011-12-22 08:34 OJy5869()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12-22 08:35
携带资料,面谈具体方案
2 孙新律师 2011-12-22 08:35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1-12-22 08:50
帮别人拿钥匙和你腿摔坏这种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并不一样。
如果起诉,可能法院会判决对方给予你一定的补偿。
如果起诉,可能法院会判决对方给予你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