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殴打他人,烦什么法?如何维权? 由于打架,一个月后派出所所长及两位民警突然到家里说去派出所一趟,说有事情需要调查,我就跟着坐上了警车,在车上所长问我想起来了没有?我说没有,最近我确实没出去过,于是所长说我让你嘴贱,立马对我烤了起来并且殴打直到派出所下车,随后又把我带到询问室继续殴打,等过了一会又来了一个人,这时他不打了,我就问他你干嘛不打了?你凭什么打我?这时他不承认了说:“我打你了吗?谁看见了?”这时他不打了,开始对我询问做笔录,做完笔录说:别的事情我不管,我只负责处理打架,我说打架也是他先骂的我,他说骂人不犯法,你随便骂,你就说吧我们给你调解你同意不?把人家所有费用全出上,不同意就签字,我看你挺嘴贱的,先把你拘留15天再说。像这种情况他犯什么法?我如何维权?
2011-12-21 23:15 唯吾独尊6(甘肃-金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1-12-21 23:53
你好,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警察打人那么对方的行为涉嫌违法的,但是这个证据恐怕你不好找的。至于他说的调解,那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对方也有过错那么你是不用承担全部费用的,如果真的对你采取了拘留措施,你不服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
2 2011-12-24 12:13
你说派出所长打人必须有证据,而且调解是处理打架案件的程序,如你不同意调解可以表明你的立场,根据你的违法行为对你进行治安处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