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我是一名三期转业士官,1998年12月入伍,2010年12月转业到葫芦岛兴城市,转业之前到当地民政局优抚安置办公室咨询,得到答复是转业后安排到政府事业机关,到今年办理完转业手续后,该办公室称市委研究不给予分配,以3万元价格买断,自主择业,其前后差距之大不敢想象。如果在转业前告知不能分配工作,在部队直接选折退役,比现在能多拿8万元钱。我感觉受到当地政府的欺骗,却五无路可循,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应得利益?我应该如何做?
急盼!
急盼!
2011-12-21 15:54 冬雷(辽宁-葫芦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12-21 16:39
不知道签协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