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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我们是北京一企业下的保安,以前上班一直没有休息,每月无休的工资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算的
劳动纠纷我们是北京一企业下的保安,以前上班一直没有休息,每月无休的工资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算的 劳动纠纷我们是北京一企业下的保安,以前上班一直没有休息,每月无休的工资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算的,法定公休的加班费不按工时算,是按一天100元算的,现在保安公司要解散了,但是保安公司的上级单位还在,他们要我们这些保安转至其他的保安公司,我们大部分保安不想再转下家了。
在这里我们要问的是:
1.如果因为以上情况我们不想继续在另一家保安公司工作,我们是否算原公司辞退我们,并应该发放给我们响应工作年限的补助金。
2.如果我们去下一家保安公司上班,原单位的补助金我们是否可以申请?
3.过去原公司未按劳动法欠发我们的加班费我们是否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追讨?
谢谢各位了
2016-06-21 23:25 ask201……(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6-21 23:34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支付加班费
2 申维丰律师  2016-06-21 23:40
您好,主张支付加班费
3 孙新律师  2016-06-22 08:21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4 徐卫东律师  2016-06-22 09:22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的
5 法律咨询律师  2016-06-22 10:07
可以要求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及加班费,公司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李建成律师  2016-06-22 11:59
不合法的,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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