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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昨天中午我老公在小区路口,旁边停了一辆车,路很窄,我老公怕刮到车想倒车从别的地方走
您好律师,昨天中午我老公在小区路口,旁边停了一辆车,路很窄,我老公怕刮到车想倒车从别的地方走 您好律师,昨天中午我老公在小区路口,旁边停了一辆车,路很窄,我老公怕刮到车想倒车从别的地方走,这时来了个老头,看样子满脸通红像刚喝完酒,老头和我老公说能过去,我老公不敢开,老头说他帮我老公开,我老公没同意,两个人发生了口角,老头骂骂咧咧没完没了,我老公说关你什么事,看老头还不走我老公就下了车,老头死死掐住我老公脖子,迫于这种压力我老公和他厮打起来,老头的儿子这时也上来一起打我老公,我老公捡起路边砖头打了老头和他儿子,我老公又被踢倒在地,在这过程中双方身上都挂了彩,后来对方抱了警,都被带到公安局,公安做了笔录让双方该看病看病,我想问问我们这时应该怎么办
2016-06-21 10:37 ask201……(黑龙江-鸡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6-21 10:42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6-21 10:47
你好,需要申请鉴定确定看看是不是构成轻伤,构成轻伤的涉及刑事犯罪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6-21 12:36
你好,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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