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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我该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了,我该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结婚两年多了,现在有一个不到两周岁的女孩。今年10月份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时孩子还吃奶,可是男方家强行把孩子在我住娘家时强走了。现在判决下来了,孩子判给了男方,我的陪嫁一无所有。我心里真的好委屈。孩子是我一人看着张的,他家什么也不管,现在我提起离婚,他家把孩子从我身边强走了,还说我结婚时什么陪嫁品都没有。可是法院却听他说的给判了。现在过了15天地上述日子。可我心里不服。难道孩子是强来就可以吗?那我和孩子的权利谁来保护?难道当初我要是再把孩子抢来,孩子才能留在我身边吗?那我的孩子成什么了?我不懂。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1-12-20 11:38 王雨云(河北-沧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20 11:43
两周以内的孩子原则上判决由女方抚养,过了上诉期可以进行申诉
2 孙新律师  2011-12-20 11:56
上诉期已过,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判决程序还有认定事实有错误,建议申诉维护你的权益。具体的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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