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中的"一并式"和"单独式" 我想问的是在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申请赔偿时,需不需要先确认其行政行为合法性?
1.如果需要的话,那就得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直接要求该行政机关自行审查确认(我想很少有行政机关自己确认自己行为违法)
2,如果不需要的话,赔偿请求人则可以单独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那么,法院得先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然后再决定是否赔偿。这不就是"一并式"的审查方式了么
如果需要的话何谈单独,不如直接做一并式处理,省时省力
如果不需要的话,那么不就是一并式审查么,何谈单独?
1.如果需要的话,那就得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直接要求该行政机关自行审查确认(我想很少有行政机关自己确认自己行为违法)
2,如果不需要的话,赔偿请求人则可以单独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那么,法院得先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然后再决定是否赔偿。这不就是"一并式"的审查方式了么
如果需要的话何谈单独,不如直接做一并式处理,省时省力
如果不需要的话,那么不就是一并式审查么,何谈单独?
2009-12-12 14:49 123594……(吉林-长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