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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几个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几个问题 现就一桩离婚事件提问如下:
1.婚前的聘礼的钱是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呢?最终已经领证结婚。
2.男方把自己手头上的存款全部取出,不知道去向。这笔财产离婚时可以追回共同分割吗?女方有男方之前网上银行帐户的余额和流水和截图,可否是有利证据?如可以证明他转移财产,是不是可主张不让他分财产?
3.小孩不到1岁,女方主张要小孩子,而且男方曾经有过家庭暴力,女方有报警过,是否出于照顾女方和孩子,而且男方是过错方,多分财产呢?

希望热心人可以逐条回答,万分感谢!
2011-12-19 16:54 ttlove……(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9 17:16
1、彩礼钱的归属不可“一概而论”。从法律意义上,先要分清这笔钱是“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还是“结婚登记后”给的。如果登记前给的彩礼钱,就属于女方个人。这是一种赠予,女方是受赠人,但这不是一般意义的赠予,其目的是为了顺利结婚。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送的彩礼,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2、男方恶意转移财产,可以部分或者少分其财产。
3、实施家庭暴力一方有过错,受害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2周岁以下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1-12-19 19:43
你好,1、登记前已经给付的,个人财产;2、可以要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3、可要求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有证据证明家暴的,可要求赔偿。
3 欧学文律师  2011-12-19 21:37
钱的话可以申请查询银行流水账,如果恶意转移财产的,可以要求撤回;孩子肯定归女方,男方属于家庭暴力,可以少分
4 110网律师  2011-12-19 21:51
可以面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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