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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淮南的,先办的结婚证,并且户口也牵过去了,然后他父母出的首付在各合肥买的房子
男方是淮南的,先办的结婚证,并且户口也牵过去了,然后他父母出的首付在各合肥买的房子 男方是淮南的,先办的结婚证,并且户口也牵过去了,然后他父母出的首付在各合肥买的房子,房子写的我跟他的名字,我们并没有住在一起,去年过年房产证下来,贷款目前是他在还,我想请问,如果现在办离婚,房子是否有我一份
2016-06-20 16:23 ask201……(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6-20 16:30
婚后财产平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 孙承龙律师  2016-06-20 16:31
婚后男方父母买的 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可视为是男方父母的赠与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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