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同有异议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我于今年11月17日在上海金山定购一套商业公寓,12月18日去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写的交房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与他们之前承诺的2012年7月31日交房有较大差距,我提出异议并要求退定金不购买了,可是他们说可以帮我把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写成2012年7月31日,要求我签订合同。但是我不放心,还是不想买了,这种情况可以退定金吗?
2011-12-19 12:52 ekings……(上海-金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仁红律师 2011-12-19 13:00
我们的意见不便在此公示,建议和我们联络。
2 110网律师 2011-12-19 13:47
若对方按照承诺的时间签订合同,你要求退还定金则有一定的难度。
3 王全安律师 2011-12-19 18:09
如果你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是承诺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交房,而合同中却没有体现,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会定金。
4 张向锋律师 2011-12-19 20:40
如改为7月31日资讯,要求退还定金没有依据。你可以要求明确晚交房违约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12-20 13:14
你好,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如果对方按合同履行的话,就是没有违约,那么主张返还定金是不行的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按时交房,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很多人都是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不赢官司;我们这类案子做过很多,完全有信心帮你赢取权利。建议和我们面谈,这样对你更有利。
1、如果对方按合同履行的话,就是没有违约,那么主张返还定金是不行的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按时交房,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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