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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入住率低导致暖气不热14度供热公司不负责
房屋入住率低导致暖气不热14度供热公司不负责 11年1月拿的房,楼上及楼下都没有住人,现在室温只有14-16度。供热公司来看过,说管路没有问题,因入住率不高达不到温度他们不管。可是他们收了楼下的余热费。入住率不高,我们就应当在缴纳全额的取暖费的前提下挨冻吗?我该怎么办?
2011-12-19 09:41 516571……(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鑫律师  2011-12-19 09:45
根据《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退费具体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建议先对自己的室内温度进行检测,然后找专业机构检测。确实未达到18度要求其退款,不退就起诉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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