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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应厂里的生产需要,我原来的宿舍需要另做车间使用,老板叫我们搬宿舍。下班后,我与同事们一齐搬宿舍,不小心,左手拇指划伤。去医院缝了8针,医药费是自己掏付。并且在请假的几天,老板扣掉了我这几天的工资。请问,我这伤属不属于工伤,可否早申请报销?
2011-12-19 09:20 tGs838(广东-江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2-19 09:21
不是工伤,对于非因公受伤的,医疗费按厂里的规章制度给予报销
2 110网律师  2011-12-19 09:37
属于工伤。
3 110网律师  2011-12-19 10:27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 110网律师  2011-12-19 21:42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 110网律师  2011-12-22 16:00
属于工伤,但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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