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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父母中山北路的使用权房动迁,离婚回来的女儿和父母分了一套南大路的产权房
2003年父母中山北路的使用权房动迁,离婚回来的女儿和父母分了一套南大路的产权房 2003年父母中山北路的使用权房动迁,离婚回来的女儿和父母分了一套南大路的产权房,3年前父母都过世了,2016年5月女儿把这套房子卖了,现在家里其他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父母没有遗嘱的。现在卖了才知道当时房产证上只写了她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父母没有名字在上面的。。
2016-06-19 21:33 ask201……(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6-06-19 21:37
其他兄弟姐妹无权要求分割。
2 张向锋律师  2016-06-19 21:35
产权没有你们父母名下,登记在离婚的女儿名下,其他兄弟姐妹无权要求分割。
3 韦云律师  2016-06-19 21:37
房产证上只写了她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父母没有名字在上面的,其他兄弟姐妹不能对这房屋主张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6-06-19 21:45
你好,这是无权主张分割的
5 李军律师  2016-06-19 23:24
没有你父母名字的话,则属于你父母的遗产,无法要求继承。
房子归产权人所有。
6 颜莉萍律师  2016-06-20 12:23
父母生前没有名字,也就不存在遗产的问题。
7 110网律师  2016-06-20 15:06
其他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8 姚艳艳律师  2016-06-20 15:33
很难分割的
9 110网律师  2016-06-20 16:25
你好,房子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其他人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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