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工作后存档的问题。 您好。我是河北外地生源,201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6月份毕业后与北京市某高校签署了三方协议,事后与学校下属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学校负责解决了北京市集体户口,但是不负责存档,现由公司负责存档,尚未成功。不知道学校和公司如此操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
2011-12-18 22:28 Yhl804(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2011-12-18 22:35
可以放到人才中心
2 孙新律师 2011-12-19 06:57
符合到托管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人才中心托管.
3 李同红律师 2011-12-19 07:51
可以委托人才中心
4 谷友军律师 2011-12-19 09:20
您好,可以委托人才中心托管。
5 赵亮律师 2011-12-19 09:50
根据你的描述没有违法之处,毕业生原则是户档不分离,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存你可以自己存放在人才
6 陈晓云律师 2011-12-19 11:13
放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