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 公司是家中港合资企业,港方有51%股权。现在中方十个自然人股东想把全部股权以3倍溢价卖给港方,对价7000万,届时公司为全外资。
但在外管局报批时,被告知,这些钱打入股东帐户后,不能随便使用,5万美元以上每次结汇必须向银行提供合同、协议等用途文件,最重要的是,还民间借款或公司贷款都不行。也就是说,钱到账后我们也干瞪眼,用不上。而股东着急用这些钱还借款呢@!
所以各位前辈能否给点金点子,看我们这事怎么解决?
但在外管局报批时,被告知,这些钱打入股东帐户后,不能随便使用,5万美元以上每次结汇必须向银行提供合同、协议等用途文件,最重要的是,还民间借款或公司贷款都不行。也就是说,钱到账后我们也干瞪眼,用不上。而股东着急用这些钱还借款呢@!
所以各位前辈能否给点金点子,看我们这事怎么解决?
2009-12-11 17:41 bluesh……(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路宾律师 电话:15929962962 2009年12月12日 10时57分
从简单的描述来看,我认为是你们的处理方式需完善。股东出资后,确实不能随便抽资,毕竟公司资产具有独立性。建议你们可以变通处理方式,考虑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帮你们想办法,融通处理。祝福你一切顺利!路宾律师:029-88959512或15929962962
2 余伟安律师 2009-12-12 15:38
具体找律师当面咨询。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12-14 09:02
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给你们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不应该存在以上问题,这属于你们的合法财产,可以自由支配的。这当中是否还有其他问题?建议你详细联系律师帮助或是找律师帮助你们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12-14 17:15
建议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