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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律师。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进厂前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做到第二个月中旬时
你好,张律师。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进厂前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做到第二个月中旬时 你好,张律师。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进厂前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做到第二个月中旬时,因为特殊原因,必须离职,我就向公司申请离职,公司以已过试用期一个月,再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为由拒绝为我办理离职手续,说如果我要离职,就只能是按旷工三天自离,扣除旷工月所有工资,这样合法吗?
2016-06-19 16:37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6-06-19 18:18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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