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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从去年10月21日立案到现在,移交检察院一次因证据不足上个月退回补充调查
刑事案件从去年10月21日立案到现在,移交检察院一次因证据不足上个月退回补充调查 刑事案件从去年10月21日立案到现在,移交检察院一次因证据不足上个月退回补充调查,为什么中间期限这么长?刑事拘留最长不是不超过37天吗?移交检察院一个月内移交法院审判吗?现在都快八个月了都没有结果,又退回补充调查,这样还需要多久才有结果?
2016-06-18 22:17 135607……(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6-06-20 08:59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案件还要几个月的。看来你的案件属于比较大的案件,37天属于拘留最长期限,逮捕羁押是可以几个月的,根据我的经验,你的案件可能已经出了问题,建议你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及时介入处理,不要怕话律师费了,相比律师费还是人的权利与自由更重要,你的亲属少在里面蹲一年就是可以挣几万元的事情,根据我的经验,你的亲属的案件可能比较复杂。。。。
2 谢崇慧律师  2016-06-18 23:09
还需要1个月,建议委托律师会见、辩护,争取从轻处罚,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6-06-19 12:37
正常啊,现在是逮捕期中,应该快移交到法院提起公诉了。
4 付成刚律师  2016-06-19 14:34
退回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期限,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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