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发生意外去世了,请问该土地是否应归属两女儿使用 ,留下两个女儿,大的13岁,小的3岁。两女儿现在其妻子抚养,其父母与其儿媳争土地使用权,请问该土地是否应归属两女儿使用。谢谢。 其父母称给两个女孩也可以,要签属一份协议,待小女儿18岁后,土地使用权归其父母使用,请问是否合理。谢谢指点
2009-12-10 19:05 璐瑶(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09-12-10 20:33
土地不属于遗产,不存在继承问题。
2 孙新律师 2009-12-10 22:45
土地属于集体的,不能继承,农村中村民死亡,其所分土地有村集体组织收回。
3 孙新律师 2009-12-11 12:32
土地不属于遗产,不存在继承问题
4 孙新律师 2009-12-11 13:16
土地不属遗产,不能继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律师
010-59626911-560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律师
010-59626911-560
5 孙新律师 2009-12-11 21:34
土地属于集体的,不能继承
6 赵江涛律师 2009-12-14 10:37
土地不能继承
相关法律问题
父亲健在,母亲去世,请问父亲能否不将房子分配给女儿
6个回复父亲要卖房卖地,房子和土地承包合同是父亲的名字,请问两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和母亲能不能要求平分卖房卖地所
15个回复请问您,父亲去世了,他的遗产由谁继承?父亲留下来的遗产,他的兄弟是否有权买卖?
1个回复请问在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亡是否工伤?
1个回复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合理。我父母已经去世,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0个回复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合理。我父母已经去世,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0个回复请问有一单位房改后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个人无土地使用证现经法院判决给女方是否房产证可以变更要什么手续和
4个回复父母双亡的女儿是否有权继承耕地承包和土地承包使用权?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