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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7岁,当时的情况是这样,有个同学向我的孩子问题,因为这两个孩子戏耍了起来
孩子17岁,当时的情况是这样,有个同学向我的孩子问题,因为这两个孩子戏耍了起来 孩子17岁,当时的情况是这样,有个同学向我的孩子问题,因为这两个孩子戏耍了起来,那个孩子用黑板擦打我的孩子,就这样,他们来我打去,结果我家孩子不小心打到了别的孩子的眼睛,事情发生以后,老师和我的孩子把这个同学进了医院,在住院期间,所有医疗费用,都由我承担,经过多家医院的检查,韧带擦伤,胴孔有点大,现在家长提出要我陪五至十万,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6-06-17 21:36 ask201……(甘肃)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6-06-17 21:44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根据你们的情况计算赔偿清单,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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