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买卖纠纷 今年6月我与个人以承包形式(注明转让)转让了成都市出租车经营权(我2001年竞标购买)。旦客运管理部门不办理经营权过户手续。今年10月成都岀台新客管条例,不准私下买买或变相买卖经营权给个人,违者将收回经营权。也就是说我永远达不到真正转让目的。那我可否以转让违返国家行政法规要求解除合同。谢谢。
2011-12-17 00:40 skv012……(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7 07:49
可以解除合同,此合同无效,如不解除产生的后果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责任主体。
2 喻远军律师 2011-12-17 09:32
原合同是有效的。
3 110网律师 2011-12-20 14:54
您好,合同有效。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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