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冤的不良记录 我于2015年4月办了一张浦发银行的信用卡,第一次消费后申请办理分期付款,但该行系统信息回复申请没成功,所以我已放弃此项业务,并在规定的还款之日前将消费的款还了,最后,该行系统发来信息我还有欠款近800元没还,我打该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当时对方给我讲是申请办理分期付款的手续费,我们在电话上还争议了此事,然后对方给我讲减半收取,由于我申请的业和没有成功,并我也是按时还了款的,我仍然没有认可,再最后,该行又换了个说法,说我是没有按时还款的利息,此事通过我查询信息,我有一次消费了2万元后,该行给我发了个信息还款14400元,我当时按照这个额度还了后,回忆所还金额与消费金额不一致,隔了十天后我将所差部分还上了,但最后该行几乎天天给我打电话和发信息,我简管觉得还此款很冤枉,但要去找这家银行论理也不方便,银行总部在上海,我确在重庆石柱,所以我还是将不该还的款依然还了。现在我在其他行去贷款,查我征信还因为此事给我整成不良记录,这个理我很不服!请问?从法律上怎样来维权自己?
2016-06-17 11:51 949752……(重庆-石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6-17 13:10
你在重庆办的信用卡的话,你可以告重庆分行,或者发律师函要求对方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