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跑水产生的高额水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上月我的门脸产生了960元水费(平时是200——240元)。经查是自来水井(水表在井内)到门脸室内总阀之间地下的一个接头断裂造成。本想与自来水公司协商减免部分水费。但得到的答复是“水表以内任何原因与自来水公司无关,还须按规定正常收取。”我查了一下《城市供水条例》“进户总水表”之前归自来水公司。现在的问题是水表按在户外未“进户”(我们这里都是这种请况);我们用户无法监管地下水管的情况,把这一段强行划归用户是否合理?“进户总水表”未进户的设计施工本身是否就是违法的?
2011-12-16 13:10 王跃龙(河北-保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1-12-16 17:10
你好不合法 你可以拒绝
2 孙新律师 2011-12-16 23:14
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