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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及精神赔偿
孩子抚养及精神赔偿 我与一已婚男人有一男孩, 因为男的婚后很多年与妻子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 ,男的在怀孕后承诺离婚 ,直到现在也没离婚 ,我再11月13号剖腹产生下孩子, 孩子在半个月的时候被男方抱走 我现在不让我见小孩了 我很想孩子, 因为现在孩子才刚满月 ,请问我该怎么做能见到孩子 他需要给我补偿吗?
2011-12-16 08:53 我爱宝宝1(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12-16 08:57
您好,你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一般孩子2岁以下都会判给母亲。
2 孙新律师  2011-12-16 08:59
起诉要求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 陈晓云律师  2011-12-16 23:18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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