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遗弃脑瘫儿的这种行为应承担何种义务及法律责任 2009年11月18日脑瘫儿的父亲意外身故,当天的补偿款下来,夫家就给她两万元作为这一年的生活费,并讲明其余的钱要留给脑瘫儿的治疗费用,但其母亲从丈夫下葬的当晚就同其娘家父母要求瓜分该笔补偿款,20日脑瘫儿生病住院,住院期间医生询问小孩原来治疗情况,其母说:两年前因为其药物难得喂,就放弃喂药治疗,医生根据小孩的实际情况要求坚持3-5年的药物加康复,但是中途不得停止治疗,否则病情会恶化,并要求监护人签字,12月4日从省儿童医院出院转入地方医院继续做康复治疗,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2次,星期六和星期日医院休息,12月7日上午开始第一天的康复治疗,下午一点其母亲偷跑不知去向,奶奶只好自己背着脑瘫孙儿继续做康复治疗,但当天下午4点多时,其母亲又带来两个娘家亲戚在医院大吵要求分钱给她,未果后又不知去向,奶奶只好每天背着脑瘫孙儿继续做艰难的康复之路?请问:母亲的这种行为应承担何种义务及法律责任?其母可以分多少钱?
2009-12-09 15:57 731209(湖北-咸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09-12-09 16:15
一是你这个补偿款的分割有法律规定具体补偿给谁的。如果母亲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情节严重的,还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