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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纠纷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纠纷 房屋是我1972年建造,当时是和第一个老婆生活期间,后老婆过世,生过3个孩子。1986年我再婚,1991年农村宅基地登记的时候登记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第二个老婆之前有过一个儿子。第二个老婆的儿子2000年死了,第二个老婆2008年死了,现在第二个老婆的儿媳妇打官司要继承这个房屋,法院判给他们20个平方。我不服这个判决,因为这个房屋宅基地一直是我的,就是当初一时冲动写了第二个老婆的名字,请问这个官司能打赢吗?
2011-12-15 18:43 宅基地纠纷(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1-12-15 18:51
建议委托律师
2 张向锋律师  2011-12-15 19:33
1、你第二个老婆的儿媳没有权利继承。
2、对一审判决不服,自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3、建议你携带判决和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3 陈晓云律师  2011-12-15 20:37
不服判决的,及时上诉
4 王晔律师  2011-12-15 21:28
不服判决的,及时上诉
5 110网律师  2011-12-16 11:31
你好,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可以上诉的,注意时效
2、儿媳有没有继承权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很多人都是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不赢官司;我们这类案子做过很多,完全有信心帮你赢取权利。建议和我们面谈,这样对你更有利。
6 110网律师  2011-12-16 11:43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做如下初步分析:
  第一,如果第二个老婆的儿媳就是死去的那个儿子的媳妇,她肯定没有继承你第二个老婆遗产的权利。但她与这个儿子所生的子女对该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的话)。
  第二,如果第二个老婆有其他儿子,其他的儿子对她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儿媳还是没有继承权。
  第三,宅基地使用证不等于房屋产权证。如果你第二个老婆的合法的继承人不能举证证明你第二个老婆对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那这个房子就不是你第二个老婆的遗产,他(她)就不能继承这个房子。
  法院的判决如果有错误,应提起上诉。再有其他问题,请通过电话咨询。电话号:13651782958
7 110网律师  2011-12-16 12:34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带上相关材料来所面谈,更多问题欢迎登陆上海李军桥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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