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纠纷问题 今年11月21号,我和我男朋友与中介和卖方签署了一份购房合同,当时在签合同的时候由于我们没有带够定金3万块,卖方中一人没有签名(房产证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只有其中一人签了名),当时我们只付了中介公司1万块,作为诚意金。两天后,2011年12月23号,由于房价原因,我们不想购买了,去找中介谈得时候,另一个人已经在上面签署了名字,现在我们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对方有权利告我们违约吗?签约的的时我们并未在场也不知情,也并未交付定金,只有1万块钱在中介那里,现在卖方要告我们违约。要不赔3万块定金给他们,怎么办?
2011-12-15 16:07 floraf……(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5 16:27
当然不至于。1万元看合同约定是什么性质,以及以什么形式交纳的。
2 110网律师 2011-12-15 16:35
要看合同的约定。
3 欧学文律师 2011-12-15 22:02
属于违约的,对方一人没签,可以补足,看合同怎么规定吧,不要导致承担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