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国家赔偿法律咨询
公安局长承认了对"情节显著轻微者"进行了3年管控
公安局长承认了对"情节显著轻微者"进行了3年管控 2011年被刑事拘留后很快就以情节显著轻微而释放,但是一直没有撤案.
直到2016年公安局白纸黑字承认了对"情节显著轻微者"而释放的人进行了3年管控.
而管控中的做到“五个控制”:一是活动场所的控制。对重点人口“六个点”,即居住点、工作点、经营点、活动点、娱乐点、落脚点进行控制,密切关注对象动态,形成生活控制网。二是交往人员的控制。通过对社会交往人员的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其行踪及思想动态。三是依靠力量的控制。通过做好家属工作,争取家属配合、发动治安积极分子、左邻右舍、物建治安耳目等方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落实跟踪控制.
是否管控就意味着对无罪之人进行了以刑事追诉为目的的侦查?
这是否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2016-06-16 14:38 sanyua……(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6年06月16日 15时26分
您好,该行为涉嫌徇私枉法罪!
2 李同红律师  2016-06-16 14:42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3 宋超律师  2016-06-16 14:50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4 孙新律师  2016-06-16 14:50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5 徐卫东律师  2016-06-16 15:07
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分析,委托律师介入
6 申维丰律师  2016-06-16 15:33
您好,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7 李建成律师  2016-06-16 16:04
属于正常监控,如果存在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8 110网律师  2016-06-16 16:08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9 姚志斗律师  2016-06-16 17:46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