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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份我到成都出差,期间当地的我以前的一同事向我借了两万块钱
去年4月份我到成都出差,期间当地的我以前的一同事向我借了两万块钱 去年4月份我到成都出差,期间当地的我以前的一同事向我借了两万块钱,说好半月后偿还,可时至今日人都联系不上了,我有借条,他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我该向哪里去起诉才能尽快把钱要回来!
2016-06-16 14:37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16-06-16 14:38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借条可以作为证据,可以搜集其他证据。
2 沈辉律师  2016-06-16 14:49
你好。1、你可在你的居住地、对方的居住地、转款银行的所在地等起诉对方,根据你的便利。2、收集证据在约定的还款期到的2年内起诉对方。3、如需帮助你可直接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6-06-16 14:56
你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6-06-16 15:43
你好,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6-06-16 17:36
你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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