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票据丢失医药费可否报销? 我的兄长于今年10月份去世,是食道癌,前期发生的医药费没有进行报销,但他去世后,找不到原始票据,去医保局咨询证明他今年没有进行医药费的报销,与哈市肿瘤医院联系想办理复印件,但我市医保局称复印件不能作为原始凭证进行报销,必须要有原始凭证才能报销。现在人已经去世了,到哪去找原始票据?难道真没有办法报销了?
2011-12-15 08:14 VPj6568(黑龙江-佳木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15 08:14
咨询社保部门。
2 110网律师 2011-12-15 10:52
实际办理中,医院不会再给你出具正规的机打收据,但是医院出具的盖有医院印章的收据证明是具有效力的,可以作为原始票据使用。你需要与社保部门负责人好好沟通,使其转变工作作风,是可以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