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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解除协议,办理解约函问题
应届生解除协议,办理解约函问题 我是2012届毕业生,今年11月签了一家国企,当时签订的三方协议上附明报道时间是2012年7月,单方违约需付5000元的违约金,现在自己,学校,该国企都个执一份三方协议。现在我想去另一家单位工作,所以需要和该国企解除三方协议,前些天我给该单位的人事部联系说明毁约问题,对方说,我要先缴纳5000元的违约金才能给我办理解约函,请问我是否有义务向该单位缴纳违约金。
2011-12-14 22:55 FYZMZ(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15 08:32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2 唐羽生律师  2011-12-15 18:38
一般不缴纳,需要查看你们的协议约定,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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