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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叛决肇事方全责的情况下,可否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法院叛决肇事方全责的情况下,可否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由于受害方(已死)与肇事方(货车,超载超速)的受撞起因难以推断,但大部分迹像显示肇事方是有追尾的嫌疑,考虑各种原因,法院判决肇事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的赔偿款都由保险公司支付给我们,令人发指的是期间肇事方一直不闻不问,也没有一句道歉的话,作为受害方家属实在看不过去;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么?受撞起因难以推断的情况下,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有多大概率?感激不尽!
2011-12-14 16:21 billco……(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14 16:26
根据损害后果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1-12-14 16:54
依你的叙述,肇事者已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需法律帮助或代拟文书,欢迎来电。
3 110网律师  2011-12-14 17:00
你可以要求警方立案。
4 喻远军律师  2011-12-15 06:17
是可以要求的。
5 110网律师  2011-12-15 11:12
您好,肇事者已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有权要求公安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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