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违法了吗? 属于员工试用期间,因从百度复制了,本公司招人的信息,在一个公共平台(QQ群)给予他人看,公司以我越权的理由给予开除,工资说会让律师跟我结算,我想请问我的行为违法了吗?还有就是我在公司填的个人所有信息表,简历,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归还,或者当面销毁?
2011-12-14 13:03 juanju……(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12-14 12:46
没有违法
2 110网律师 2011-12-14 14:31
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