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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正义
为了公平正义 案件简历;本案发生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2012年10月19日、18时左右,因我被害人孟汝河,因劝说 潘 梁 二犯以后不要在偷我的鱼去卖钱了,因此被打伤,经大兴安岭地区医院、哈尔滨附属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确定诊断;颈、腰椎外伤、颈脊髓损伤、四肢不全瘫,手术;打了钛板固定在颈脊柱上。加林公安局接警后不按任何的法定程序办案,说什么就是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被害人还在医院瘫痪着花着高额的医疗费用正在治疗中、事过三天,于2012年10月23日以罚代刑放纵二犯变卖几十万家产逃跑、严重违法。梁犯不但没被依法追责、反被认定为本案证人。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于2013年1月15日、滥用职权、包庇纵容下级违法办案、给于枉法维持,让人不能容忍的事、把伤情鉴定拖延到5个月以后、被二犯收买,竟然枉法又在伤情鉴定上作弊、把一个铁证如山的重伤害、鉴定轻伤害。
加区法院不受理行政诉讼。在大兴安岭地区政法委的督促下,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不得不受理本案,已有错不构罪无法处理结案。
在这期间、潘犯还在外逃,我上省人大上访、在省人大的督促之下、地区公安局、不得不加大力度全国通缉把潘犯抓捕归案。
潘犯归案后、加区 检、法院办案人,带我去省医院鉴定结构去做伤情鉴定、法医看了看省厅鉴定过的鉴定结论、又看了看我病历、片子,说;公安厅鉴定过的我们不能给鉴定。
加区 检 法 办案人、又带我去北京一鉴定机构说;中央有文件公安机关鉴定过的我们不能给鉴定。又带我去一家、国家最有权威的鉴定机构,法医先看了看省厅鉴定结论、又说我没有片子不给鉴定,我把片子给法医看,我说;我什么都有你给不给鉴定?那也不给鉴定你过鉴定期限了,等无理理由、怎么说就是不给做伤情鉴定。
加区检、法医,于2014年10月24日在本案违法、梁犯至今没被依法追责、鉴定明显作弊,在案件疑点重重下强行把本案按撤诉处理,无罪释放两个重犯逍遥法外。
在控告无门之下,十八大后、最高检、省高检、把本案转到加区 检察院、回复说;我们能管得了省厅吗?能管得了地区公安局吗?从此以后无论怎么举控不予理睬。
十八大后、最高法、省高级法院,把本案转到加区法院、不但没受理案件、反而又弄虚作假制造假案,说把潘波历判一年零六个月。我手中有刑事附带民事 本案按撤诉处理的判决书为证,刑事判决我身为本案被害人却不知道是何时判的。刑法规定;可先刑事判决、因原因附带民事可以后判,本案是刑事案件没有刑事判决、从何来的附带民事案件?
从此以后、三年来省高级法院一次次转,这个祸害人民的法院刑事庭长、司法犯罪分子王延成就是不受理案件,天底下有让罪犯自己审判自己的吗?以上所诉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请求;律师人士、领导们来典论本案、法治、真理、事实、去向谁讲?人民谁又敢讲?
2016-06-15 19:34 为了公平正义(河北-唐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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