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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的一年的,交了三个月房租加一个月押金,住了两个月想退房
租房合同签的一年的,交了三个月房租加一个月押金,住了两个月想退房 租房合同签的一年的,交了三个月房租加一个月押金,住了两个月想退房,他们说我违约押金和一个月房租不退是违约金,200%的违约金,现在不退也不能住,要再交三个月房租才能住,合同上写着第二个月要交钱,不交钱就是违约不能住了钱也没有退的了。这样合法吗?
2016-06-15 18:57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2016-06-16 07:30
您好,您单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金不能高于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剩余租金和押金是可以退的,建议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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