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失踪,已在户籍地报案,还需到事发地报案吗? 去年+二月份我妻子经朋友介绍,去广州做保姆工作,五月份联系不上了;问介绍人,他说我妻子已回老家,是老板给买的回山东老家的火车票。因我不在老家,以为妻子跟我斗气,不跟我联系!后来跟家里联系才知根本就没回家!多处寻找无人!家人已在山东户籍地报警!
请问我们还需去广州事发地报警吗?
请问我们还需去广州事发地报警吗?
2011-12-13 23:55 eee张(山东-潍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4 14:08
建议到事发地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