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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我也支付部分首付,但是没有写我的名字,请问对我有什么保障?
婚前房产我也支付部分首付,但是没有写我的名字,请问对我有什么保障? 你好,我跟老公婚前购买了一处房屋。首付加税费17万左右,我出了5万,借了2万,他出了10万。贷款44万。房本上写的他的名字。结婚一年2个月。无孩。期间归还银行贷款10万元。无婚前财产公证。
1.根据贷款房产不能加名的规定,假如现在离婚,房产怎样分配?
2.假如房产不给我,我将得到哪些补偿?
3.婚姻存续期间的10万元还贷,算是共同还贷吗?需要举证吗?
谢谢。
2011-12-13 10:01 A女D男(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2-13 20:4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离婚是平分。
2 陈晓云律师  2011-12-13 10:13
证明出资并确认你是共有人,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
3 孙新律师  2011-12-13 11:44
房子首付是你们俩出的,正常情况属于你们俩共有,但是只登记了男方的名字,所以对你不利,如果你主张房屋所有权共有,需要对方认可,或者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否则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
4 于海英律师  2011-12-13 14:24
你要证明该房产你婚前的出资情况,婚后还贷部分你可以分割
5 齐志龙律师  2011-12-13 15:17
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共有人
6 赵亮律师  2011-12-13 15:45
1,房屋是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产权归男方所有。
2,你只能主张男方对你婚后实际参与还贷部分进行补偿,并主张返还婚前购房的出资。
3,共同还贷需要举证。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7 孙新律师  2011-12-13 21:28
房产虽然登记在他一人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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