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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留给子女是办理继承还是过户,应办理什么手续?
民房留给子女是办理继承还是过户,应办理什么手续? 姥爷家的房子是农村的,因为我妈妈一直在家照顾两位老人,所以想把房子留给我妈妈,我妈妈是城市户口,我想问一下是应该办理继承还是赠与手续?应任何办理?怎样办理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2011-12-13 09:34 沙宝宝(山东-烟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12-13 10:28
办理继承即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妈妈可以继承你姥姥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你姥爷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 110网律师  2011-12-13 09:36
通过遗嘱就可以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12-13 09:36
咨询房管部门。
4 于柱律师  2011-12-13 10:11
不是本村的人,虽然可以继承,但是无法过户,最终一般还是要村里收回进行补偿的,所以还是最好找本村的其他人继承
5 110网律师  2011-12-13 10:21
由于你妈妈是城市户口,所以房子不可能过户到你妈妈名下,你姥爷可以办理一个继承公证,指定房子由你妈妈继承。
6 徐学春律师  2011-12-13 17:17
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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