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姓名建设可疑违法建筑 房地产公司在我的住宅前面建6.5层(楼的第7层有南半面,北半面为院落)楼,冒用我(后临)的姓名在相关资料上签字,并交规划局批准。按我市1:1.5的影射,6层以上超过了影射。请问1这种建筑形式是否合法。2冒用我的姓名是否构成了侵权,我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向法院起诉,如果向法院直接起诉我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据在规划局。谢谢。
2009-12-06 13:57 周而复(河北-邢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12-06 15:03
聘请律师调查
2 孙新律师 2009-12-06 16:28
您可以对规划局的规划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由规划局负举证责任。可电话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