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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经常受家暴 所以我离家出走半个多月,有个14个月的女儿 当时身上一分钱没有 
我因为经常受家暴 所以我离家出走半个多月,有个14个月的女儿 当时身上一分钱没有  我因为经常受家暴  所以我离家出走半个多月,有个14个月的女儿 当时身上一分钱没有 ,怕养不活孩子就把孩子扔给他了  但是朋友给我发孩子的照片孩子他带的特别不好还把孩子打哭 我很心痛,我想和他离婚他又不肯 ,还说什么我们一家三口一起下地狱 ,说我和他离婚他就要杀我父母杀我,我想把孩子要过来并且离婚  ,请问法律会如何判
2016-06-14 10:23 ask201……(甘肃-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6-14 10:46
你好,两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
2 朱蕊律师  2016-06-14 14:26
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3 钟晶律师  2016-06-14 15:55
你好,按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
4 巴俊律师  2016-06-14 23:28
你好,报警的,出警记录及就诊单据可作为证明家暴的证据,家暴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依据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进行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参考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须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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