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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精神病妻子那里要回12岁女儿的抚养监护权
如何从精神病妻子那里要回12岁女儿的抚养监护权 我妻子1997年患精神分裂症(住精神病医院病历作证)1998年她隐瞒病情和我结婚。同年生一女孩。1999年及以后,她不停的犯病,我一直不停的给她治疗。可她从2006年到现在,连续四次起诉法院,要和我离婚,今年我同意离婚,可她为了多分财产,胁迫12岁的女儿写下了(我爸妈离婚后,我愿意和我妈生活)的字据,法院以此为由,将12岁的女儿判给精神病的母亲抚养监护。(2009年11月30日判决)我十分苦恼,我怎样才能从精神病妻子那里要回12 岁女儿的抚养监护权。另外,法官说,若把女儿判给我,我妻子会病情加重或无法生存的,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提问者李晓轮
2009-12-06 10:14 李晓轮(内蒙古-巴彦淖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09-12-06 14:24
孩子的抚养权纠纷应该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等解决,孩子十周岁以上,应考虑其意见。你可以和孩子沟通,通过诉讼要回抚养权。
2 曹先坤律师  2009-12-06 14:21
如你妻子真有精神病,你可以它不具有监护能力,不宜抚养孩子,与她一起生活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由,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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