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2005年借款人自己写的借条,借条上写的5年之类还完。
到目前为止还了一少部分,
过程中,借款人已各种理由托词不愿给,托到今年。
直接说,已经过借条上5年的时间,就算告到法院去,也不可能胜算。
想咨询下,这种情况钱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到目前为止还了一少部分,
过程中,借款人已各种理由托词不愿给,托到今年。
直接说,已经过借条上5年的时间,就算告到法院去,也不可能胜算。
想咨询下,这种情况钱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2011-12-11 15:56 176141……(四川-南充)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1年12月11日 16时05分
从借条上的最后时间算起,两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借条的时间到了,再过两年你不积极主张你的权利,你就丧失胜诉权了,钱就要不回来了。
2 110网律师 2011-12-11 20:42
应是借条还款之日届满起两年内起诉。
3 都燕果律师 2011-12-12 10:06
你好,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并支付利息等。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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