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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中心 您好,2015年我父亲在辽宁五洲工程公司位于大连的项目工程的工地打工
会员中心 您好,2015年我父亲在辽宁五洲工程公司位于大连的项目工程的工地打工 会员中心

您好,2015年我父亲在辽宁五洲工程公司位于大连的项目工程的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该公司拖欠我父亲1万多元工资不还,为了讨厌这些工资家父只好今年3月开始继续在该公司的大安嫩江项目的工程工资,然因6月10日完家父的上级班长要求家父加班工作,家父未执行,该公司就处罚家父停工,11号家父去上班其班长不予派发工作任务,让家父回去休息。我父亲找到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答复家父让他下午再去上班说让班长下午给他安排活,然下午我父亲去工地,该班长仍不给安排工作,致使家父跳江死亡!请问该公司是否应对该结果给予赔偿,作为子女我又该如何用法律维权
2016-06-13 17:38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2016-06-13 17:43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2 隋新律师  2016-06-13 20:33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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