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采光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于2010年10月购买位于许昌市时代皇廷小区三楼东户住房一套,小区仍在建设中,购买时为预售房,售楼处展示沙盘(照片后附)显示西侧为联排门面房,门面房与我住房阳台之间有一个阳台(长四米)的距离。但看房时发现,门面房东墙向东靠近了四米,致使门面房后墙紧贴我住房阳台,且高度又高出了我住房约2米的高度,与售房时展示沙盘情况不符,严重影响了我住房的采光及通风,我应该以何种理由申请退房或赔偿
2011-12-11 13:01 周琳婕(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1 13:29
相邻权包括采光,通行,通风权。
售房时展示沙盘也应属于合同内容,开发商没有按照所展示的沙盘建设,属于违约的行为。
建议你先与开发商要求退房或者给予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售房时展示沙盘也应属于合同内容,开发商没有按照所展示的沙盘建设,属于违约的行为。
建议你先与开发商要求退房或者给予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1-12-11 14:16
相邻权包括采光,通行,通风权。
3 谷友军律师 2011-12-11 14:1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