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底属于谁? 我们家是一个大家庭,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父亲原有一栋住房,因修建高速公路的原因而拆迁,政府所给的房屋拆迁费还有地皮款都被父亲占用。拆迁后以我们一大家子的名义向政府批了一块地皮,地皮钱是我们四个女儿出的,修建房子的钱也是我们四个女儿拿的,这些我父亲也是出过收据的。现在房子修好了,老父亲又不拿房子给我们,非要我们用市场价买,要不然就卖房子。但是我弟弟——我父亲唯一的儿子,一毛钱都没有拿,就要一大半的房子,你觉得我们四个姐妹应该怎么办?
2011-12-11 12:14 夜夜夜夜(四川-达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1-12-11 16:12
你们出钱时,你父亲的收据是怎么写的,你你们共同出资修房还是借的。如果是写的你们共同出资修得,你们就有一部分。
批地时,是不是写了多少人,这些人是否包括你们,如果包括你们的宅基地,房子就有你们的。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聘请律师处理。
批地时,是不是写了多少人,这些人是否包括你们,如果包括你们的宅基地,房子就有你们的。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聘请律师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12-11 13:59
你好,关键要看该块土地是否为拆迁安置补偿。如果不是拆迁补偿,则应该为你们全家出资共同购买,为共同所有。
如果是拆迁补偿,则要区分原住房的所有权是属于你们父亲单独所有还是全家共同所有。如果原住房为你父亲单独所有,那拆迁补偿地应为你父亲所有,你们与父亲实际形成借贷关系,可协商解决或要求偿还借款;
如果原住房为全家共同所有,则拆迁补偿地应为全家共同所有,应按相关政策及具体出资依法分割。
如果是拆迁补偿,则要区分原住房的所有权是属于你们父亲单独所有还是全家共同所有。如果原住房为你父亲单独所有,那拆迁补偿地应为你父亲所有,你们与父亲实际形成借贷关系,可协商解决或要求偿还借款;
如果原住房为全家共同所有,则拆迁补偿地应为全家共同所有,应按相关政策及具体出资依法分割。
3 都燕果律师 2011-12-12 10:31
你好,这要看具体情况。